
2022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:淺析搶劫罪與搶奪罪、盜竊罪的區(qū)別
近日本市早間新聞報道,市民徐某稱,晚上與網友黃某相見,相談甚歡喝醉了酒?;丶液蟀l(fā)現丟失錢包及一萬元現金,一起喝酒的網友也聯(lián)系不上。徐某懷疑是局,憤而報警。若財物為黃某取走,構成何罪?
一、概念
(一)搶劫罪
搶劫罪: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方法,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。(本質:壓制反抗,劫取財物)
舉例:狂徒張三將路過巷子的李四打暈,搶走李四錢包。
(二)搶奪罪
搶奪罪: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趁人不備,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。(本質:趁人不備,公然奪取)
舉例:李四下班后正在等公交車,狂徒張三乘李四不注意,一把搶了李四錢包就跑,搶得財物五千元。
(三)盜竊罪
盜竊罪: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行為。(本質:和平轉移他人財物)
舉例:狂徒張三乘地鐵時見李四睡著,偷偷將其放在一旁價值八千的手機帶走。
二、搶劫罪與搶奪罪的區(qū)別
侵犯法益不同。搶劫罪對人和物均有暴力,主要是對人暴力,侵犯雙重法益,財物和人身;搶奪罪對物暴力,侵犯法益為財物。
構成犯罪年齡不同。搶劫罪一般要求年滿14周歲;搶奪罪要求年滿16周歲。
既遂標準不同。劫取到財物或造成他人輕傷以上構成搶劫罪既遂;搶到數額較大的財物才構成搶奪罪既遂。
二、搶劫罪與盜竊罪的區(qū)別
犯罪方式和人身危險性不同。搶劫罪采用暴力脅迫等方式,具有人身危險性;盜竊罪采用和平手段取得財物,沒有人身危險性。
對取得財物的數額要求不同。成立搶劫罪不要求數額;成立盜竊罪一般要求數額較大,一千至三千元以上。
構成犯罪年齡不同。搶劫罪一般要求年滿14周歲;盜竊罪要求年滿16周歲。
三、考查方式
在事業(yè)單位考試中,關于搶劫罪、搶奪罪和盜竊罪偏向于用案例的方式考查,給一個案例讓考生區(qū)分該案例構成什么罪。比如本文最開始給大家引入的案例,該案例中如果網友真的是為拿走錢,而和徐某吃飯,將徐某灌醉。則網友是利用灌醉徐某的方式,讓徐某不知反抗,構成搶劫罪。如果網友是在徐某喝醉酒后,臨時起意將徐某的錢拿走,則是用和平的方式轉移了財產,構成盜竊罪。大家需要重點掌握其中的區(qū)別。
【試題演練】下列哪些構成搶劫罪?( )
A.狂徒張三乘醉酒的李四不注意,將其錢包取走
B.狂徒張三以請客為名灌醉李四,將其錢包取走
C.狂徒張三趁乘客不備,搶了手機就跑
D.狂徒張三手持匕首,恐嚇旅客交出了錢包
【答案】BD【解析】A選項錯誤。張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偷偷取走他人錢包,屬于盜竊而非搶劫。B選項正確。張三為壓制反抗灌醉他人,從而劫取財物,構成搶劫罪。C選項錯誤。張三奪取財物的暴力行為針對手機而非李四,因此屬于搶奪而非搶劫。D選項正確。張三為壓制旅客反抗手持匕首進行恐嚇,從而劫取錢包,構成搶劫罪。故本題答案為BD。